华体会官网网址: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3-07 15:56:38来源:华体会官网沃尔夫斯堡赞助商 作者:华体会官网下载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主要是做玻璃纤维深加工制品、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以及高性能玻璃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基材的制造和销售。

  公司主要是通过比价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建立了对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机制,与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产品采用“外销+内销”模式、“直销+代销”模式,直销为主,少量代理为辅。

  据美国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发布的《全球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市场趋势预测和机会分析》报告说明,未来5年内,汽车固件、建筑装饰、安全防护、航空航天、液体过滤将成为玻纤复材发展的5大重点领域,其市场占有率将占到玻纤复材总量的80%,且产品将呈现整体高端化发展的新趋势。该报告同时指出,全球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总消费水平预计将以8.5%的年增长率强劲增长,市场占有率预计在2022年将达到1,080亿美元,发展空间巨大。与此同时,新兴国家市场潜力巨大,许多应用领域仍有待开发,预期玻纤产品的需求量将呈跨越式增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九鼎集团被质押、冻结的14,367,778股股份已于2019年3月15日解除质押、冻结。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8年是世界经济与贸易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和剧烈变化的一个时期,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不断遭遇政治及贸易保护的严峻考验。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等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转型与升级成为企业逆势增长的突破口,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公司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积极通过市场开拓、管理提升,坚持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阿米巴小型经营体机制,使组织的运营效能不断的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得到一定效果调动。同时,在国家重视环保且环保政策和环保督查趋严的大背景下,公司在技术创新、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绿色制造的道路上不断开拓进取。

  2018年,各事业部认真贯彻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坚持顾客驱动,加强市场开拓,深化对顾客与市场的了解,通过顾客与市场的细分、深度识别顾客的需求和期望,维护现有市场并拓展新市场和新顾客,取得较好效果。2018年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9亿元,较上年增长7.65%,纯利润是1,982.22万元。其中:玻纤制品实现出售的收益74,588.24万元,2018年公司启动了“砂轮网片绿色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效率,减少相关成本,扩大产能,突出公司砂轮网产品的性价比优势,实现规模、效益双增长;玻璃钢制品实现出售的收益22,570.24万元,同比增长18.87%,玻璃钢格栅产品、玻璃钢化工环保产品的出售的收益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101.63万元、1,090.40万元。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以市场匹配的原则对产业体系进行了调整,对主流产品及目标市场进行深入细化,根据不同的产品特点选取了不同的运作策略,制定了差异化的市场渗入及开拓战略,经营业绩取得明显改善。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7亿元,同比增长18.56%,净利润-311.95万元,同比增长89.96%。全资子公司甘肃九鼎实现出售的收益3,530.43万元,较上年增长78.19%,实现净利润358.63万元,较上年增长340.15%。

  2018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总收入10.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3%,盈利、总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53.23万元、2,047.82万元、1,860.3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70.07%、2,864.34%、684.10%。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来进行相应调整: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另外的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另外的应收款”项目。

  ⑤原“应当支付的票据”和“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该支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该支付款”项目。

  ⑧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金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姚绍信先生于2018年12月6日共同成立江苏神州九鼎高铁车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九鼎),神州九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2,550万元,占神州九鼎注册资本的51%;姚绍信先生认缴出资2,450万元,占神州九鼎注册资本49%。神州九鼎主营轨道交通车辆设备、车辆配件加工、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处于初始筹建阶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长王文银先生、董事张舒女士、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由副董事长顾柔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供投资者查阅。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99亿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0.38万元。

  5、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03,800.4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22,243.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2,224.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6,641,476.66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263,052.81元。

  2019年公司将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投入,需要更加多的运用资金。为了确认和保证2019年经济目标的顺利完成,更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7、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8、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9年融资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2019年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在2019年(自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拟向相关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42,000万元融资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91,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20,500万元、融资租赁30,000万元,采取资产抵押、由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人员)为企业来提供担保等方式来进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授权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10、 以5票同意(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冯建兵、任正勇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会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2、 以6票同意(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冯建兵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9年将与关联企业发生总金额不超过5,58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1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竹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永健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5、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根本原则,按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2)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3)《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8、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能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8、《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企业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线、登记(或信函)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没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将与关联企业发生总金额不超过5,58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冯建兵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玻璃钢设备、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管道、电缆桥架、隔膜架、型材、格栅板、锚杆、风电配套设备等复合材料产品销售。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152.97万元、净资产3,601.1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802.46万元、净利润148.16万元。

  股权结构: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占股51%,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9%。

  鉴于范向阳先生、冯建兵先生任金川九鼎董事,而范向阳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冯建兵先生任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主营业务:针织服装、面料及辅料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970.30万元、净资产732.4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9,000.76万元、净利润115.57万元。

  鉴于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通九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九鼎针织的控制股权的人,而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本公司10.75%的股份,为本公司大股东。因此九鼎针织为本公司关联人。

  主营业务: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转让,L-乳酸销售,合成纤维、纱、纺织品、无纺布及制品、床上用品、服装、袜子、毛巾、包装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800.3万元、净资产-22.6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4万元、净利润-885.48万元。

  股权结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0.91%,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09%。

  鉴于顾清波先生持有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为九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40.6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因此九鼎科技与本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联人。

  鉴于顾清波先生持有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为荣风风电的实际控制人,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40.6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因此荣风风电与本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联人。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材销售。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8,464.96万元、净资产4,599.2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898.30万元、净利润16.89万元。

  股权结构:江苏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90.48%,顾泽波等4位自然人占股比例合计9.52%。

  鉴于顾清波先生持股90%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4.13%的股权,顾清波为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40.6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活动正常,具有适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历年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没有拖欠公司款项的事情发生。

  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提供劳务、租赁不动产等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向关联人转售燃料和动力采用成本加费用的方式定价。公司将依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签署正式的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钟刚、居学成、朱鉴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董事缪振、顾柔坚、冯建兵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现行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公司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或“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18年8月2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的执行时间的通知》,对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进行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及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01月0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会计准则,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1)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将现行按照持有金融实物资产的意图和目的金融实物资产四分类(即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改为以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实物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及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三类。

  (2)金融实物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将金融实物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现行“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说明金融实物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实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实物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现行会计政策下,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处理,在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处置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市价变动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做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市价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明确“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新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做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开始,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做财务报表披露。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出现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新收入准则要求做财务报表披露。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生产设备等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之星”)在1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年融资租赁利率不超过8%,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租赁期内,公司以回租的方式接着使用该生产设备等,同时按照约定向华夏之星支付租金和费用。

  华夏之星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冯建兵、任正勇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146号3幢1层B区B234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和主要营业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上海天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占股70%;香港五色花开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30%。

  与公司关系:鉴于华夏之星法定代表人为顾清波先生,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40.6%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华夏之星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公司关联人。

  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7,447万元,净资产28,13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9.4万元,净利润26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9、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属于华夏之星,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钟刚、居学成、朱鉴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行情报价水平协商确定价格,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都同意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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